部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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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招标采购中心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制定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规程;

2、负责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;

3、负责编制学校招标采购计划;

4、负责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,包括审核采购需求方案,编制采购实施计划,编制招标采购文件,发布招标采购信息,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,组织开标、评标、定标;

5、负责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及招标采购代理活动的管理;

6、负责处理招标采购中的质疑、投诉以及法律纠纷等事宜;

7、负责组织重大采购项目专家论证;

8、负责对招标采购合同的审核、备案;

9、负责政府采购数据统计、上报及项目材料整理和归档;

10、负责建立学校评标专家库;

11、负责维护学校招标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;

12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;

2、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;

3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、登记、入账、配置、处置、清查与管理;

4、负责维护学校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工作;

5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数据汇总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;

6、负责编制行政办公设备配备计划及报批工作;

7、负责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安全检查,防范安全风险;

8、负责专(兼)职固定资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;

9、负责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

10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